The Beginning
《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我区《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2022年春节将至,文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我区大部分区域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在禁放区外允许燃放的地点,市民在燃放时也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造成消防隐患。
按《办法》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基础上,婚庆、殡仪等单位或个人违法提供燃放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违法燃放后未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破坏个人信用,受到行政处罚的,其相关信息将被纳入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