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朋友:
我市现已全面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我市11-14日学龄前儿童接种安排:
一、城区定于11月11日、12日、14日开放两处接种门诊(城中、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开展学龄前儿童(3-6周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遵照教体局及幼儿园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前往对应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各乡镇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儿童,请家长朋友及时与属地学校预约,待学校统计汇总名单后,上报属地医院安排接种。
注意事项
接种前,监护人需提供山东健康码绿码、携带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配合医务人员完成健康询问,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接种;接种时,请注意佩戴好口罩遵守一米线外等待防疫制度;接种后,监护人要陪同儿童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后方可离开;返家后,监护人要对儿童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健康观察。
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儿童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新冠病毒疫苗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至少14天以上。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