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领申请主体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不含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受理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企业、存在未核销的环保处罚记录的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