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不可以。目前威海市工伤医疗费报销结算时,个人不允许使用医保。
一、工伤结算报销注意事项
1.发生工伤后,产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在报销结算时,个人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的,不允许使用医保。
2. 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工伤基金是不予报销的。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治疗非急救的医疗费,工伤基金不予支付
二、威海市启动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
工伤医疗费互联网结算:参保职工住院不用先垫付医疗费,参保职工因公负伤后,在协议医疗机构自住选择救治医院,出院时符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
目前,我市先行在市直和文登区试点开展工伤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试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为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注:由于工伤认定过程比较复杂,门诊医疗费和不符合互联网结算条件的住院医疗费,仍需要单位或工伤职工先垫付,待治疗结束后,携带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就近的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