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指南如下:
一、征收期限
1、城乡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
2、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额和财政补贴之和;
3、错过集中缴费期缴纳医疗保险的,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缴费造成断缴影响个人待遇享受的,责任由缴费个人承担。
二、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供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人也可直接到社保费征收窗口、商业银行柜台线下办理缴费。
(一)线上缴费渠道
1、微信缴费
关注微信公众号 “山东税务”,打开山东税务公众号在”专题专栏”——“社保费缴纳”或直接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2、支付宝缴费
打开支付宝,进入支付宝社保费缴纳模块进行缴费。
3、银行app缴费
缴费人可以登陆工行、农行、农信社、建行、中行、中信银行、东营银行、光大银行的手机APP进行缴费。
4、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网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模块下的“自然人登录”通道办理缴费。
(二)线下缴费地点
1、各商业银行(工行、农行、农信社、建行、中行、中信银行、东营银行、光大银行)营业网点。
2、税务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以下地点缴费。
三、特别提醒
(一)通过以上渠道无法办理缴费的,可能存在缴费人登记信息有误、信息传递不及时等情况,需要与人社、医保或税务部门进行联系,核实参保登记信息,待信息修正后再办理缴费;补缴费款等特殊情况,需要先到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款后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缴费。
(二)正常情况下,缴费人缴费后的下1个工作日,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缴费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缴费数据;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对于符合享受待遇条件且急需办理待遇受理或报销医疗费用的缴费人,一是通过线上渠道缴费的,需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并提供已缴费证明,税务部门核实无误后传递医保或人社部门处理,确保及时享受待遇;二是可直接到所在地税务社保费征收窗口当场缴费当场开具缴费证明,缴费后实时传递医保或人社部门,确保及时享受待遇;三是税务与医保、人社部门建立应急服务机制,实施信息比对分析,确保急需办理待遇受理或报销医疗费用的缴费人及时享受待遇。
(四)对于有现金缴费需求的特殊缴费群体,各税务社保费征收窗口均已设置人工收现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