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失业保险金无法享受的情形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在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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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对象: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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