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失业保险金参保
一、失业保险金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名下不能有营业执照。
非东营本地户口者,在东营长住的还需提供(其一即可):居住证 / 房产证 / 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配偶是东营户口者提供)原件
三、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和地点
东营失业金线下办理点
1、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黄河路和曹州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服务大厅直接办理。
2、人社窗口联系电话:0546—6378606。
东营失业保险金网上办理
(一)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1、打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服务大厅。
2、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后,选择公共就业—失业支付申请,按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3、外地户口人员还需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证,若无以上资料,可到户籍所在地发放失业金。
(二)“东营智慧人社”APP办理
1、手机端下载“东营智慧人社”APP
2、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后,选择人社—就业业务—失业支付申请,按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3、外地户口人员还需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证,若无以上资料,可到户籍所在地发放失业金。
四、待遇标准
1、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528元。
2、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失业保险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生育补助:顺产1600元、剖宫产2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