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关于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一)支付范围
正常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在职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支付标准
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支付,标准为800元(一次多胎按一人计算).
(三)支付方式
产前检查医疗费实行按支付标准据实结算。定额支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暂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初向所在地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上月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及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按规定时限及时结算拨付。
二、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自愿选择包含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后,不得重新选择缴费比例。更换参保地的不得中断。
(二)待遇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选择参加生育保险,并按合并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规定缴费的,享受与其他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