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临清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前300名考生(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和特长生,再录取普招生(含自主招生)。
全市前300名考生可在临清市各高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
普招生第一次录取时,全市以第4650名考生的成绩(含自主招生加分)划定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自主招生考生与其报考的自主招生学校第一志愿考生统一录取,未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去掉自主招生加分后,参加原报考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线上其他考生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录取过程中及时公布控制分数线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及补录办法面向社会发布。
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录取结果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职业院校录取办法:
“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统一组织。职业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学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申请,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