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定向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选岗规定如下:
选岗规定:
选岗时间、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岗位进行选岗。
2.同一报考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优秀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等顺序和相应等级确定先后选岗顺序。
3.选好岗位的考生,当场签订意向书,每人仅有一次选岗机会。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如放弃选岗按违约处理。
4.舞蹈教师与音乐教师按照专业不同分别选岗。
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纳入考察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