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狗证办理指南如下:
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养犬:
1、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在聊城市居住的境外人员。
3、每户限养一只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盲人、肢体重残人需要饲养大型导盲犬、扶助犬的,可以向养犬登记机构申请,经批准后饲养。
单位申请养犬:
1、重点安全保卫单位或科研单位因护卫、科研需要确需养犬的,须凭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2、经登记养犬的单位,应当落实专人或指定人员管理犬只。
办理材料:
个人申请养犬: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狂犬病免疫证。
单位申请养犬:
(一)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犬只近期全身正面彩色照片、品种、数量清单;
(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或者拴养设施的证明材料;
(四)看管犬只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六)狂犬病免疫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养犬,应当先携带犬只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依法确认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
步骤二:申请人应当持上述犬证办理材料向养犬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步骤三:养犬登记机构对养犬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养犬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并核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依法确认的动物诊疗机构当场为犬只植入身份识别芯片。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办理时限与费用
法定时限:3工作日
收费标准:聊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明确聊城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建议的通告,其中表示,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犬只收取试行初次登记费200元/只,以后每年收取签注费100元/只。养犬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养犬备案登记、建立养犬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犬只收容场所等养犬管理服务工作。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度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交养犬管理服务费。养犬人凭犬只绝育证明,免交养犬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