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办理指南如下: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流动科窗口
(二)电话咨询:0635-8225012、0635-8218689(传真)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
办理条件
拟申请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的流动人员,均可依据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材料
(一)在市直单位就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新聘用单位接收证明信1份;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法人)证书等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盖公章)1份;
3、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的《档案业务办理委托书》1份(可到http://lczwfw.sd.gov.cn/lc/icity/ggProInfo?id=44B9815D9E784745AADDC025ECFDD41F“申请材料”下载)。
(二)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中,终止劳动(用人)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接收手续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关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单位党组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同志辞去或开除公职的批复》文件;
2、原单位经办人介绍信;
3、密封完好且粘贴《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的人事档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