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指南如下:
补贴对象
(一)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统称“五类人员”(下同)。
(二)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
(三)项目制培训: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下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黄河滩区迁建居民,以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参加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条件的人员。
补贴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
2、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4、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申请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申请流程
1、申请
在证书取得后12个月内,向培训地人社部门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
人设部门即时受理申请
3、审核
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4、公示
初审完成后,应按程序提交会议研究,将拟拨付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含隐藏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时间、培训成果、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同时公布人社部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
5、发放
根据审核、公示情况,人社部门每季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财政部门(或授权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卡(社保卡)账户或培训机构、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将资金拨付情况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南楼1018室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受理时间:5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一12:00,下午14;30一18;00;
10月至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4;00一17:30
咨询电话:0635-828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