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技术技能补贴申请信息如下:
回答: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由申请人个人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官网进行申请。
补贴申请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需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注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程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请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
具体程序为:
申请。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登记提报姓名。
公示。省本级、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
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于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对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人员,应先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再进行补贴申领。
申请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 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4、申请时,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在正常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