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2022年聊城冠县消费券发放活动详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6 03:00:11
The Beginning

  2022年聊城冠县消费券发放信息如下:

  活动时间:

  汽车消费券:5月22日—6月30日。

  冠县“全民惠享”消费券:

  第一轮发放时间:6月10日上午10时

  第二轮发放时间:6月24日上午10时

  家电消费券:6月1日-6月30日。

  活动对象:

  全体居民

  使用范围:

  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消费券发放:

  汽车消费券:

  新能源乘用车20万元(含)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含冠县叠加汽车消费券,需取得冠县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本消费券)。

  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500元消费券(含冠县叠加汽车消费券,需取得冠县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本消费券)。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再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冠县“全民惠享”消费券:

  消费券面值分为18元、38元、68元、98元四种,每个用户每种面额只可领取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家电消费券:

  对在市内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

  消费券领取: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

  汽车消费券:“云闪付”首页—本地专区—聊城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

  冠县叠加汽车消费券:申领省市汽车消费券的消费者,在冠县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商家购买车辆的、符合叠加政策的,系统直接推送叠加消费券至该用户“云闪付”账户。

  冠县“全民惠享”消费券:“云闪付”首页—“奖励中心”—“冠县消费券”,进入后即可申领,或者可扫导购人员提供的领券二维码快速领取。

  申领人可在“云闪付”—“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家电消费券:待市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县及时落实

  消费券面值:

  汽车消费券: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冠县“全民惠享”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8元(满58元减18元消费券)、38元(满118元减38元消费券)、68元(满218元减68元消费券)、98元满(298元减98元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领取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

  家电消费券:待市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县及时落实。

  可核销商家:

  冠县参与汽车消费券的企业:冠县冠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冠县冉子路汽车站东600米路北,

  联系人:张道伟,电话:13336351881)

  冠县参与家电消费券的企业:限额以上零售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及时公布)

THE END

TAG:冠县  万元  汽车消费  家电  限额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