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梅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停参保办理指引
办理对象
曾在其他地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现需要在梅州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需暂停其他地市的医保关系。
办理流程(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一)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在首页选择需要办理暂停参保业务的地市;选择人员类别(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并通过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
➤➤点击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二)“业务办理”中点击“查看更多”,后点击“居民医保停保”进入操作页面。
(三)填写申办医保停保业务所需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变更结果信息可在前端页面展示。
(四)通过“居民医保停保”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五)居民医保停保退费事项。
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申请办理退费。
【拓展信息】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退费?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在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系统原因错缴、重复缴费、死亡、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形,符合办理退费的条件,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办理退费手续需参保人家属提供参保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关系凭证(或证明资料)、银行卡(折)、火化证明(死亡证明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