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计划,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年以上(以申请人户口簿为准),申请时仍居住在市区;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三)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