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标准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在市区内自主租赁住房
①政府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补贴;
②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③货币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在每年1月和7月下旬,分别将前6个月的货币补贴发放到新就业大学生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新就业大学生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
(2)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标准
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面积,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房源确定;租金补贴标准按市场租金的30%给予补贴。
区政府引进的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面积和租金补贴标准,由区住建局根据区政府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标准予以确定。
以上政策待遇与区委、区政府鼓励各类人才扎根金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