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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镇江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8 13:17:46
The Beginning

  一、参保登记范围

  (一)单位登记

  1.市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

  2.驻镇部队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登记

  1.2014年10月1日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领取原退休(职)费人员;

  3.2014年10月1日至人员登记时,单位中新调任(入、录用、安置等新进人员(手工填写附表9)。

  二、参保登记的方式和流程

  (一)登记方式

  统一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填报(http://www.jshrss.gov.cn/bsdt/),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系统操作手册》。

  (二)填报流程

  1.先填报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后填报人员社保登记信息;

  2.单位信息填报后,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1),一式两份,报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3.人员信息填报后,分别打印相关表单。

  (三)单位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2.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核定编制的文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事业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相关文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征缴账户、支付账户);

  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A4纸张,并请按以上顺序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后。

  (四)人员登记需提交材料

  1.按照《关于做好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核定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7〕8号)规定的办法,办理人员核定手续后的相关资料,包括:

  (1)《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核定汇总表》;

  (2)《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编制内人员核定名册》;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核定名册》;

  (4)人员核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附表2)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花名册》(附表4)。

  3.《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附表3)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表5)。

  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A4纸张,并请按人员序列顺序对应。

  三、其他

  1.本次参保登记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底。

  2.联系电话:85340097、85342989

THE END

TAG: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  单位  附表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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