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做大风险补偿基金业务规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各类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原风险补偿基金项下未到期贷款,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全额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客运等服务行业,承担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任务的物流以及农副产品相关行业,未享受上述风险补偿基金贴息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实际受影响程度,参照享受贴息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只享受一次贴息补助。
一、申报条件
在本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县的企业;受疫情影响符合政策条款类别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在本县辖区范围内。
二、适用条件
1.原各类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贷款2022年3月底前未到期的,可享贴息补助;
2.原各类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贷款2022年3、4月到期贷款,与合作银行协商后,可延期;
3.未享受风险补偿基金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可享受贴息;
4.相关基金管理政策中已有贴息支持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贷款合同;
3.企业申报承诺书(对出具原始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未享受其他贴息优惠政策);
4.银行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符合贴息要求、贴息适用条件、应贴息额)。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向银行书面提出申请;
2.经办银行按照政策条款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书,汇总行文上报县金融办复审;
3.县财政局根据县金融办复审结果安排资金。
五、政策咨询
县财政局,电话:0518-83289636;
县金融办,电话:0518-8321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