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留抵税额退还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优先安排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留抵税额退还,对符合申请退税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一、申报条件
在本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县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0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4 号)等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方式
网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纸质申报: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三、申报材料
1.纳税人营业执照副本、办税人员身份证;
2.退(抵)税申请表、纳税人公章。
四、政策咨询
县税务局,电话:0518-8321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