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文防办〔2022〕15号)第11条减免房租的规定,文成县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财〔2022〕50号),对房租减免政策主体、减租范围、减免适用对象以及减免额度、操作流程进行说明。
符合条件的小微主体和个体户(减租范围及减免适用对象等请参照文末《文成县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租金减免实施细则》及《县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租金减免细则》要求)可以向出租方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房租减免审批表、承诺函。
材料1 营业执照
材料2 房租减免审批表
材料3 承诺函
申报初审后统一汇总到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房租减免!房租减免申请时间截至5月31日
若有问题可在上班时间咨询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财政局 67823353(负责国有企业单位减租)
财政局 6783312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减租)
市场监督管理局 67757351
具体实施细则及减免细则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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