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对象
申请人应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特殊情况下,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第一类保障家庭,主申请对象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或经认定为全国级、省级困难职工家庭的户主。
第二、三类保障家庭,主申请对象为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已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
第四类保障家庭,主申请对象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载定人员。
第五类保障家庭,主申请对象为《浙江省居住证》载定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