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现在到5月份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的2022年个人账户只发放了4个月?
答:新系统上线后,我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发放时间由每月月初变更为每月月末,并在医保结算期内统一进行发放。因此,5月份的医保个人账户要到5月底发放。
情形二问
3月26日正式入职并马上参加医保的人员为何4月份没有医保待遇?
答:新系统上线后,为满足每月医保参保业务和后台数据处理需要,有效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医保权益,自新系统上线(3月)起设置医保业务结算期,每月1日-25日为当月参保业务期,26日至月底为业务结算期,在业务结算期内发生的参保业务归属下个月。
例如:某单位于4月16日招聘新人甲,4月17日为其申请办理医保参保手续;于4月26日招聘新人乙,于4月27日为其申请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则新人甲为4月份正常参加医保;新人乙4月未正常参加医保,从5月份开始正常参加医保,相应的医保待遇和参保缴费时间顺延一个月。
情形三问
3月份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为何5月份单位还要为其缴纳医保费用?
答:新系统上线后,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参保人员,系统不再批量自动中断参保。需由单位通过网报系统及时操作暂停参保处理,否则,到龄人员将按照在职缴费标准继续缴纳医疗费用。
情形四问
新系统上线后网办和掌办系统是否有变化?
答: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浙里医保”,进入医保专区查询和办理医保相关业务。通过电脑端“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hyb.ybj.zj.gov.cn/#Index),个人登陆后查询和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社保
近期我省社保省集中系统切换到全国统筹系统,将在5月13日线下渠道恢复业务办理,5月14日线上渠道恢复业务办理。
1、线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业务办理。
2、线下渠道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保业务)、自助机等。
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致电12345(12333)或业务咨询电话。咨询电话:85736120(社保业务)、89102856(就业业务)、89102887(行政审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