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场所
洛阳市民之家(5楼A区和B区)、市区营业部(涧西区太原路与联盟路交叉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
办理要件
1、借款人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含未成年子女);
2、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复印件7份(身份证需正反复印),(其中公积金中心2份、商业银行2份、担保公司3份);
3、户口簿: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合计 4份(其中公积金中心2份、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或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4份,(其中公积金中心2份、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5、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份,(其中公积金中心2份、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6、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合同》4份,(其中公积金中心2份、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7、借款人需填写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担保公司《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一式1份;
8、借款人还款银行卡(I类储蓄卡)复印件4份(需签字并按指印或加盖私章确认),(其中公积金中心2份、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薪资收入证明原件、半年银行流水各2份(其中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10、借款人正方形楷体私章;
11、如有共产人的还需要共产人提供:共产人身份证7份、 户口薄4份、婚姻证明复印件4份、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购房合同中共产人须为配偶、直系亲属、男女朋友,并且年满18周岁)。
12、 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客户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目前项目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太原南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方可申请此项业务) → 公贷申请受理(市公积金中心初审、核准) → 商贷申请受理(指定受托银行贷款初审、核准) → 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分别与市公积金中心和指定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还须与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组合贷款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 → 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 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 → 指定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 开发公司或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 → 借款人按期还款。
所需的担保抵押手续
1、办理担保
组合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须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认可的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需到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填写《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签订《组合贷款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并缴纳商业贷款部分的担保费。
2、办理抵押
借款人自组合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须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住房的现值,由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按照购买该住房的总价款或者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认的住房评估价值来认定,抵押权证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保管。
3、贷款发放
组合贷款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的审批,并在担保公司受理、审核并办理担保抵押手续后,依据担保公司出具的《同意担保声明》为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商业银行出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放款通知书》,担保公司向商业银行出具不动产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商业银行按照银行相关程序安排发放商业贷款。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时间与还款途径分别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各自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借款人前往担保公司领取《借款合同》等规范性文本。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额度需要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核定。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一致,均不低于1年(含一年),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按各自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各自政策规定调整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内货款利率2.75%,6到30年贷款利率3.25%(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调控上下浮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商业银行: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并根据银行利率调控上下浮动,具体根据申请时执行的政策为准;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1倍。
办理时限
市区:房贷申请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在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放款,商业银行贷款的放款按照银行相关程序安排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