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3、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4、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5、申请人书面申请。
办理流程: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