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户口所在地市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2、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均无配偶;
6、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内地居民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注意婚姻状况一栏必须为“未婚状态”如:未婚、离异、丧偶等)
2.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所需材料:
1、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本人港澳回乡证及香港身份证。
双方共同所需材料:
1、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2、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
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证明材料在开具递出后要及时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要注意香港居民所提供各类证明的实效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