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机时间:11月30日18时至12月12日8时
停机期间,将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窗口经办服务,以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赣服通”“赣州通”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
医保报销结算
门诊就诊
停机期间如非急需,可待新平台上线后就诊。确有急需,应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住院治疗
1.停机前入院。在停机切换期间出院的,需先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出院结算或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系统中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特别提醒:停机前已在院病人且在停机期间连续住院的,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不重复计算起付线。
2.停机期间入院。停机期间入院且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前出院的,需先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出院结算或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停机期间入院且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系统中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
(一)已备案在外就医的,停机期间出院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
(二)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待异地就医备案信息业务恢复后仍未出院的可补办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特别提醒:新平台上线后,赣州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渠道统一使用国家医保服务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暂停医保经办业务
1.经办窗口办理:11月30日18时至12月12日8时期间,全市各级经办机构窗口将暂停业务办理,改为线下收取资料,登记受理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接续进行申办、审核等业务,办结时限延顺,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
2.网上查询和业务办理:11月29日18时起,将暂停我市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医保微信公众号、赣服通、医保网上申报平台等线上公共服务的申请和受理。
特别提醒:新平台上线后,赣州市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统一使用国家医保服务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