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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赣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2 22:16:51
The Beginning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一)2021年1月1日以后(含2021年1月1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江西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1年1月1日以前(不含2021年1月1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累计缴费年限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2〕9号)规定执行。

  (二)视同缴费年限指2001年10月1日(不含2001年10月1日)赣州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前,按照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

  (三)实际缴费年限指2001年10月1日(含2001年10月1日)赣州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后,参保人员在各统筹区(含江西省内、省外)实际参保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THE END

TAG:年限  赣州市  参保  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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