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派出所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1、申请(1)申领人可以持申报材料,直接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2)申领人可以登录:安徽治安在线:点此下载
安徽公安网、皖警一网通:点此下载,通过申领居住证平台填报信息,上传相应材料,申领居住证。
2、受理
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对符合办证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对申领人提交的纸质材料或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登录《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申领人此前是否已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及已登记居住时间或未来可能在居住地就业、居住期限。
对已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的再次核对《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各项信息,信息不一致的进行核实修正。对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的,采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并录入《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社区(驻村)民警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上门核实或电话核实,采集补全相关信息。
对直接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的,社区(驻村)民警通过《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由申领人签字确认,并将《居住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同时打印《申请居住证呈批表》连同申报材料报派出所领导审核。对通过互联网申领居住证的,社区(驻村)民警直接打印《申请居住证呈批表》、申报材料报派出所领导审核。
社区(驻村)民警自受理之时起48个小时内完成业务操作,其中对直接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的,民警同步将材料拍照录入派基系统。
2、审核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导自社区(驻村)民警自受理之时起24个小时内对申领人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登录《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完成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签发。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退回派出所社区民警,注明原因并督促社区民警向申领人说明情况,由社区民警完善补正后重新申报。
3、签发、制证
各县(市)公安局、市区公安分局在派出所提交签发之时起24个小时内完成签发、制证。
各县(市)公安局分别设立一个居住证制证点,统一制证,九成分局居住证由宿松县局代为制证。市区以分局为单位设立居住证制证点,共设置迎江分局、大观分局、宜秀分局、菱北分局等4个制证点,按管辖权限统一制证,交通分局居住证由迎江分局代为制证,华亭分局居住证由大观分局代为制证。
居住证制证点在完成居住证制证后,应当将制好的证件经读卡器逐一验卡,对验卡不合格的重新制证。
各县(市)公安局、市区公安分局签发、居住证制证点制证时发现不符合办证条件或发现信息存在错误的,作退回处理并注明原因,由社区民警完善补正后重新申报。
4、发证
自公安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后,在派出所申领证件的申领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凭证上载明的领证地点领取居住证。通过互联网平台申领居住证且选择自取方式领取证件的,申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注明的领证地点领取证件。申领人领证时,居住证发放单位应当场验证。证件合格的,办理领证登记手续;证件不合格的,做好解释工作,重新制证。居住证发放单位应建立发放登记制度,领证人需在《<居住证>申领发放登记簿》上签字、注明领证时间,收缴《居住证领取凭证》。非本人领取的,需查验、登记代领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核对《<居住证>申领发放登记簿》上登记的信息。对通过互联网平台申领居住证且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的,居住证发放单位应与邮政速递工作人员做好证件交接,由速递工作人员在《<居住证>申领发放登记簿》上签字、注明证件交接时间,并注明速递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