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不动产权证书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说明: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版)》第十一条:〔家庭户〕符合家庭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分立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