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泉州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1.是指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
2.经确认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泉州行政区域内无住房,未享受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申请安居保障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无住房的情形指:
1.无本市商品住房;
2.未承租或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销售型保障性住房等;
3.无本市自建房。
提醒:
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安居保障合同应当约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租住人才公寓:
1.租住人在保障期限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
2.租住人已购买商品住房的;
3.租住人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4.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
5.其他不符合租住人才公寓情形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