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关于公布栖霞市市级人才公寓(租赁型)第一批房源和开展配租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
1.栖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35-5212918
2.栖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535-2723762
相关责任
1.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市级人才工程或评选项目。
2.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