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户口本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山东近期将推出全省居住证和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
为明确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效力,拓展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山东省公安厅和省大数据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广泛应用,全省互通互认、全社会共享共用。
立足“实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公安部行业标准,依托山东人口数据库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具有身份核验、文件调用和证照校验等功能。
其中:身份核验功能主要应用于群众出入公园、图书馆、购买车票、寄取物品等场景证明身份;文件调用功能主要应用于群众办理婚姻登记、营业执照、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政务服务场景,调用证照文件存档备查;证照校验功能主要应用于对电子证照在线进行核验,以防篡改、伪造。
突出“好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相应的实体证件一一对应,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群众只需通过手机“亮证”,即可证明身份办理相关事务,无需再出示实体证,提交复印件。同时,为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要,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的同时,也保留了必要的实体证件服务方式。
近期,山东将在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全省居住证和居民户口簿的电子证照,切实把服务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警务改革带来的红利,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2022年建成全省统一的“居民码”“企业码”并开展试点应用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通过证照证明电子化和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免于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的纸质证照证明材料。
为找准“无证明之省”建设的堵点痛点,前期山东省大数据局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问需于民”活动。总的思路是,在全省范围大力推行“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
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力争通过三年多时间,全力打造“无证明之省”。
2022年,重点推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建成全省统一的“居民码”“企业码”并开展试点应用,推动使用频率最高的前50项电子证照证明广泛应用。
2023年,拓展“居民码”“企业码”应用,常用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实现全面应用。
到2025年,电子证照证明、“居民码”“企业码”在各领域全面应用,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免申即享”“精准服务”全面推开,数字赋能惠民利企水平达到全国领先。
在实施范围上,聚焦惠民利企,重点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全生命周期,以及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全面推行身份证、结婚证等个人证照证明和营业执照、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证照证明的电子化应用。在深化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的同时,将电子证照证明应用范围拓展延伸到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社会化服务领域。同时,加强线下实体证照证明服务兜底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