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疫情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缓缴社保费。此次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5—7月;失业、工伤保险费所属期2022年5月—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缴费的企业,可申请自2022年4月开始缓缴,缓缴截止期限相应提前1个月,注意须完成缴纳3月社保费方可申请。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5—12月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2022年未缴费部分可于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缴费年限累计。
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社保费;缓缴期满后企业仍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缴费的,经申请,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于2022年底前完成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
(2)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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