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如下: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第一期为6月11日—6月20日;
6月11日7:00正式开抢!
第二期为6月21日—6月30日。
投放和抢券原则:
消费券采取抢券形式限量投放,总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消费券使用范围:
6月1日-6月30日,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4类商品,并成功抢券的消费者。
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电子消费券分基础消费券和叠加消费券两类。
基础消费券:
600元消费券(单件满8000元可用);
500元消费券(单件满5000元可用);
300元消费券(单件满2000元可用)。
叠加消费券:
(1)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县(市)及以下区域指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县城区及所辖镇、村。
(2)100元“以旧换新”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
抢券平台:
“建行生活”APP为本次消费券投放活动抢券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抢券页。
抢券方式:
在抢券开始后,通过“建行生活”APP,在首页政府消费券投放窗口抢券。抢券成功后,申领人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抢券规则:
每位消费者每期可抢基础消费券每种限一张,叠加消费券每种限三张。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抢券成功后,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4 类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
2、基础消费券可按每单消费金额及用券标准使用对应面额消费券一张。叠加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对在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消费券。
3、2022年6月1日-6月10日期间,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消费者,可在抢券成功后,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原销售商家核销,并登记《聊城市家电惠民促消费活动登记台账》,留存相应凭证。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聊城市可使用家电消费券企业名单(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