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登记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辖区,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到居住地所属辖区办理参保登记。大中专学生参保登记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次性预交费制,一年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每年10月至12月25日为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期限。初次参保的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住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参保登记。同一户口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
新迁入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0天内跨年度参保的,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上年度医保费,补缴上年度医保费后,方可补录支付上年度出生后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参照新迁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政策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