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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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了《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该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7号)、《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同时废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