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办理条件: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三、收费标准和签发要求:
(一)收费:
1.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首次申请、换发200元/本;补发200元/本。
2.一次有效台胞证40元/本。
(二)签发要求:由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方可审批签发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住宿登记 | 复印件 | 纸质 | 1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 原件 | 纸质 | 1 |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一 时间:00:00-00:00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街道-433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