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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时间:每月1-25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点: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大厅
申请条件:参保职工参加内江市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
申请材料:
1. 内江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出院病情证明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 参保人银行卡复印件或存折复印件。
咨询电话:0832-2025428
监督投诉电话:0832-202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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