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人从玉溪市外(其他统筹区)转入玉溪市(本统筹区)内参保时,可带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窗口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我们会对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待收到原参保地医保机构传送来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后,我们会将缴费年限录入系统,并通知参保人办理结果。也可直接携带原参保地提供的全国统一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交给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录入缴费年限,确保个人权益不中断。 从玉溪市内(本统筹区)转到玉溪市外(其他统筹区)时,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停保到新就业地医保中心参保后,提出转移申请,新就业地参保地医保机构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我们收到后,将会把《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传送给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根据相关资料完善参保人员信息,完成转移接续。也可本人向原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原参保地医保中心会提供《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参保人员凭医保中心提供的资料给新参保医保中心地进行接续,确保个人权益不中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