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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带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办理流程: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审查→出具证明。
办理地点:
玉溪市民政局各区便民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TAG:原件 玉溪市 复印件 户口册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