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最新《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成都个人账户有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第四条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2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按月计入个人账户。2022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前,按2021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执行,待2022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后再补划差额。
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拓展阅读:这次改革对于个人账户是如何调整优化的?
答:《实施细则》改进了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因为个人不缴费,他们的个人账户分别以2022年省本级企业、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比例划入。参加职工医保单建统筹的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