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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企业职工增加登记办理指南 天津市社保中心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2 04: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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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社保企业职工增加登记办理指南

  城镇职工增加登记(单人增员)

  【业务功能说明】

  1、支持办理单个人员(本单位人员或派遣人员)社保新增申报。

  2、如人员尚未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就属于首次参保登记人员,系统会自动进入新参保登记模式。

  3、如单位存在未处理的欠缴业务,需进行单位清欠处理,才可进行本模块的操作。

  4

  单位每年需先进行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才可进行人员变动。

  5、根据人员信息判断是否需上传相关附件。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点击“缴费管理”-“城镇职工增加”。

  2、点击“新增”,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如该人员为恢复参保或者就业信息已登记人员,系统可自动查询该人员相关信息,带入页面,未无信息的人员则需要单位用户手动填写相应的登记信息。

  

  3、用工单位进行派遣人员增加时,用工范围选择“派遣人员()”,如人员为新参保或暂停参保状态,可选择派遣单位,正常录入其他信息后可提交。如人员已是正常参保状态,无法在网厅进行增员。

  4、录入职工工资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系统会依据当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显示对应缴费基数(为整数)。

  5、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提交。系统自动列表显示本单位申报记录,包含姓名、证件号码、工资、缴费基数、申请时间、进度状态、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时可查看)。

  6、城镇职工增加审核通过,可于次日输入结算期,打印最新《综合业务处理单》。如需打印历史《综合业务处理单》可到“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功能进行操作。

  城镇职工批量增加(多人增员)

  【业务功能说明】

  1、支持通过电子导盘的方式办理多个人员(本单位人员或派遣人员)批量社保新增申报。

  2、需进行单位清欠处理,才可进行本模块的操作。

  3、单位每年需先进行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才可进行人员变动。

  4、如单位存在未处理的欠缴业务,需进行单位清欠处理,才可进行本模块的操作。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点击“缴费管理”-“城镇职工增加”-“城镇职工批量增加”。

  2、点击“模板下载”,系统自动将模板下载到本地电脑上。

  

  打开下载好的excel表格,请填写前先阅读excel中的填报说明,填报人员新增信息(必填项均需填写)含序号、证件号码、姓名、申报工资、民族、参加工作时间、用工范围、户籍性质等,录入后保存excel表格。

  

  

  3、点击“浏览”和“数据导入”按钮,选择刚才保存的模板文件进行上传。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

  

  如文件存在不符合增员业务规则的人员,系统弹出导入失败窗口,显示人员证件号码、姓名、失败原因,用户需根据失败原因调整模板内人员信息重新导入;如人员均符合增员业务规则,则可导入成功。

  

  4、点击“详情及上传附件”按钮查看导入结果并上传附件(附件规则根据不同人员予以提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列表下方“提交”,等待后台审核。如存在往期未提交文件,不会被同步提交到审核端,仅可提交当前结算期导入人员信息。文件状态为“未提交”时,如需删除的可点击后方删除。业务提交后,不支持删除。

  

  

  5、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城镇职工增加后台审核通过后,可于次日输入结算期,打印最新《综合业务处理单》。如需打印历史《综合业务处理单》可到“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功能进行操作。

THE END

TAG:人员  业务  单位  参保  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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