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四川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一、调整优化的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在原200元至4000元13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5000元、6000元两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为240元、280元。
调整优化个人缴费档次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纳更多的养老保险费,落实多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二、调整优化后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有那些?
调整优化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后,四川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240元、280元。
三、地方政府在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方面有什么职责?
我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省规定最高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缴费档次,增设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增设缴费档次增加的政府补贴由各地承担,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四、对缴费困难群体有何帮助?
我省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我省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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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
(2)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
(3)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