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办材料:
1、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与本人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司法部网站提交报名材料,司法考试通过,且核实信息后,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做不予授予处理;
3、如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由市司考办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司考办进行复审并报司法部;
4、司法部经过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则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市司考办发放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做不予授予处理;
3、如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由市司考办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司考办进行复审并报司法部;
4、司法部经过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则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市司考办发放申请人。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96号市司法局904室
交通指引:坐13路.16路.17路.26路.99路.55路.在交通大楼站下车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