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程序
应征青年在批准入伍后30天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或其委托人)凭声明书、身份证明、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清单、医院正规发票、入伍通知书、保险报销证明等资料向区征兵办申请身体纠治补助。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新兵征集条件(在端州辖区应征),本人参军意愿强烈、家长支持参军入伍、对照征兵体检标准仅视力不合格或其他可矫正纠治的情形,经身体纠治后,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本办法所称大学毕业生,是指入伍当年计入征兵工作“五率”大学毕业生考评范围内的高校大学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具体由区征兵办鉴定,以省征兵办核实数据为准。
补助事项及金额
(一)视力矫正补助。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后简称视力矫正补助)按照每人最高8000元的标准给予视力矫正补助。视力矫正医疗费用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治疗费用补助。
(二)其他项目补助。按照最高3000元标准实施补助,除去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个人商业保险报销金额外。如纠治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纠治费用补助。
(三)补助办法。补助在新兵入伍后90天内一次性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个人账户,也可发放到士兵本人指定的直系亲属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