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正厅级一般为行政五级或六级,正厅级及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正厅级的职位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3、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4、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5、地级市正职巡视员;6、大型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7、中央直属34所副部级院校的第一副职,如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除34所副部级高校外的中央直属本科院校,或省属本科高等院校的正职;8、中央或省属科研院所的厅局级单位正职;9、军队中大校正师级军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