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的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3、原签发机构提供签发记录复印件或者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口的需要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的证明。
9、亲子关系证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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