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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程序设计理论(结构化程序设计理论英文缩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3 21:00:26
The Beginning

结构化程序设计(structured programming)是进行以模块功能和处理过程设计为主的详细设计的基本原则。结构化程序设计是过程式程序设计的一个子集,它对写入的程序使用逻辑结构,使得理解和修改更有效更容易。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是按照模块划分原则以提高程序可读性和易维护性、可调性和可扩充性为目标的一种程序设计方法。在结构化的程序设计中,只允许三种基本的程序结构形式,它们是顺序结构、分支结构、(包括多分支结构) 和循环结构,这三种基本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只允许有一个流动入口和一个出口,仅有这三种基本结构组成的程序称为结构化程序。结构化程序设计适用于程序规模较大的情况,对于规模较小程序也可采用非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

  

  在1965年提出的,是软件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观点是采用自顶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序设计方法;使用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程序,任何程序都可由顺序、选择、循环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是以模块化设计为中心,将待开发的软件系统划分为若干个相互独立的模块,这样使完成每一个模块的工作变单纯而明确,为设计一些较大的软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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